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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期妊娠

什么叫做过期妊娠?

来源: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     阅读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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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平时月经周期规则,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(≥294日)尚未分娩者,称为过期妊娠。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为诊断标准。



 

  1、为什么42周作为分界点?

 

  围生儿死亡率之所以将过期妊娠列为另一种疾病状态,是基于妊娠超过一定时限,围生儿死亡率明显上升,在孕周40~43周,围生死亡率以39周及40周为低,41周时略有上升,至42周时则明显升高。自20世纪40~50年代至80年代各孕周围生儿死亡率虽均明显降低,但42周围生儿死亡率明显高于41周的规律没有改变。

 

  2、42周到底会发生什么?

 

  过期妊娠是发生胎儿窘迫、胎粪吸入综合征、成熟障碍综合征、新生儿窒息、围产儿死亡及巨大儿、难产的重要因素之一。

 

  (1)胎盘:部分过期妊娠的胎盘功能减退,胎儿呈慢性缺氧状态,一旦临产,胎儿窘迫发病率明显增加,死亡率亦增加。

 

  (2)羊水:42周后过期妊娠常合并羊水过少,羊水胎粪污染率明显增加,是足月产的2~3倍。羊水减少,胎粪排出在少量羊水的稀释下势必较一般情况下更为黏稠,如有吸入,则新生儿的胎粪吸入综合征更为严重,也增加了新生儿窒息的风险;此外,脐带压迫的可能性也增加。

 

  (3)胎儿:

 

  A巨大儿:胎盘功能正常的过期妊娠,能维持胎儿继续生长,出生体重>4500g。增加剖宫产的可能性。也增加难产的风险。

 

  B成熟障碍:过期妊娠并发胎儿成熟障碍综合症,与慢性胎盘功能不良引起胎儿缺氧、营养消耗有关。

 

  3、过期妊娠的处理:

 

  应力求避免过期妊娠的发生,争取在妊娠足月时处理。对确诊过期妊娠者,应根据胎盘功能、胎儿大小、宫颈成熟度等综合分析,选择恰当的分娩方式尽早终止妊娠。对确诊过期妊娠而无胎儿窘迫、无头盆不称等,可考虑引产。对巨大儿、胎盘功能不良、同时合并其他妊娠合并症、并发症、胎位异常及产时胎儿窘迫、引产失败、产程进展缓慢者应考虑剖宫产尽早终止妊娠。

 

  温馨提示: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过期妊娠的问题,可拨打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热线电话:0871-68528888了解详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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